各二级工会:
根据鄂经院办发【2016】5号《关于对教职工子女上小学实行交通补贴的通知》规定,校工会即将发放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上小学的交通补贴。凡是符合规定范围的教职工(双职工仅限一方填报),须填报《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上小学交通补贴发放登记表》和提供学生本学期缴费单据;本学期入读一年级新生和新转入其他年级学生的家长(教职工)还需提供本人居住证件和子女就读学校证明。由各二级工会汇总、主席审核签字后,于9月15日前交校工会集中复核,并在经院工会群内公示5天后发放。
特此通知。
附:2017年度教职工子女上小学交通补贴发放登记表.docx
校 工 会
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